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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國家戰略 加強海洋救助保障體系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海洋救助保障體系建設得到快速發展,海上應急處置能力有了明顯提升。同時也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一是缺少對海洋救助戰略地位的認識;二是缺少國家層面海洋救助專門法律法規;三是缺少明晰的屬地責任,聯合搜救開展難;四是缺少力量手段,能力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五是缺少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尚有不足。建議:
戚建國 人民政協報記者 賈寧 攝
一、 提升海洋救助保障體系建設的戰略地位。應主動對接“一帶一路”倡議、“海洋強國”戰略,由服務交通行業向服務國家戰略轉變。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提升國家海上搜救和海上重大溢油應急處置兩個部級聯席會議制度層級,壓實屬地責任,促進搜救機構、人員、經費落實。
二、 推進海上搜救能力建設。從四方面重點推進救助能力建設。一要情況明,健全完善海上搜救信息共享系統,準確掌握海上遇險實時信息。二要力量強,構建專業救助力量、公務力量、社會救助力量“三位一體”的救助力量體系。三要指揮靈,構建海上救助網格信息體系,升級改造指揮控制系統。四要保障好,主要抓好配套裝備、醫療救護和后勤支援保障。
三、 重視推動海洋救助軍民融合工作。建議把海洋救助納入國家軍民融合體系,進一步建立軍地聯合救助體系,提高軍地聯合搜救能力。
四、 做好專業救助隊伍待遇保障。參照社會同類航運業人員收入水平,合理提高專業救助人員工資水平;在國家現有風險作業津補貼范圍內,增加救助特崗人員津補貼項目;探索建立海上救撈立功獎勵機制。
五、 加快立法修法進程。健全法律法規,明確海洋救助工作的法律地位和責權邊界,更好地保障海上救助各相關方應有權益。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救助 海洋 國家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