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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從四方面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作者:董希淼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務、防范金融風險舉行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會議提出,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筆者認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處理好四個方面的關系,重點抓好發展資本市場、優化金融結構、擴大金融開放、防范金融風險等四個方面的工作,不斷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質量和效率。
一是處理好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關系,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長期以來,我國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體系,對中小微企業和創新經濟支持不足,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宏觀杠桿率偏高。因此,一方面要加快發展民營銀行和社區銀行等中小銀行,進一步優化銀行機構體系。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氣推動資本市場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充分釋放和發揮市場機制的活力,不斷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要立足實體經濟的需求,協同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特別是科技創新型企業、中小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拓寬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二是處理好總量增加和結構優化的關系,持續優化金融體系。2018年,我國金融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為7.68%,高于歐美發達國家水平,下一步的重點是調整優化金融體系結構:融資結構上,改變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失衡的現狀;機構體系上,優化大中小金融機構布局,增加中小金融機構業務比重;市場體系上,協同發展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各類金融市場;產品體系上,積極開發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金融產品,提高服務精準度。
三是處理好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關系,不斷擴大金融開放。一方面要繼續推動和深化金融改革,另一方面要繼續擴大和深化對外開放。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基本邏輯是,通過擴大和深化開放,引進更多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強化金融業市場競爭,進而增強我國金融業競爭力和穩健性,提升金融業抗風險能力;與此同時,增加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多元化和多樣性,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四是處理好行業發展和風險防范的關系,著力防范金融風險。防范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在加快金融業發展的同時,應繼續把防控金融風險作為金融工作重點,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下一步,應不斷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豐富雙支柱框架的內涵和外延,完善和強化宏觀審慎管理;要繼續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金融管理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的金融監管協調;要進一步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做到金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根本的是要做好對實體經濟的服務。在當下,尤其要進一步做好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從金融角度看,要通過深化改革,消除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所有制歧視,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融資壁壘,金融機構應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公平對待。當然,還要加快信用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統一的信息服務平臺,降低銀企雙方的信息不對稱。(董希淼)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金融 融資 深化 風險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