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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兩泡打粉引發(fā)的牢獄之災
二兩泡打粉引發(fā)的牢獄之災
從2013年至今,全國有上千人因油條鋁超標而獲刑;“油條案”入刑存爭議
去年年底,河北省邯鄲市邱縣的劉明(化名)遇到了麻煩,他們原本是經營早點鋪的商販,因為被查出生產了鋁含量超標的油條,劉明的兒子獲罪八個月,至今還在服刑。
同批被抓的還有同縣的另外五家經營早點鋪的商販。邱縣人民法院認為,過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性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這并非首例因油條中鋁超標而獲刑的案件。據(jù)此前媒體報道,從2013年至今,全國有上千人因此獲刑。“油條案”增多或源于2014年國家衛(wèi)計委聯(lián)合食藥監(jiān)總局等五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禁鋁令”。
但是,對炸油條的商販是否判刑,在食品安全界一直存在爭議。
今年4月19日,在國際食品安全大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陳君石說,近年來公檢法機關查處并判決了以油條鋁超標為代表的一系列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量使用案件,但這些案件的定性有待探討。
原國家質檢總局總工程師、北京大學質量與法治研究所所長劉兆彬早在六七年前就關注到“油條案”,他說,從法理的角度來說,對這些商販逮捕、判刑是依法監(jiān)管的表現(xiàn)。但判刑的處罰還是應當慎用。
“一勺泡打粉”惹來牢獄之災
6月7日凌晨三點,街道一片寧靜,劉明(化名)一家已經起床了。
這是他一貫的作息時間。他在河北省邯鄲市邱縣經營一個早點鋪,早上是最關鍵的時候。和面、熬粥,忙活兩個小時,天剛亮,就有食客上門了。
劉明今年六十多歲,頭發(fā)已經白了大半。微胖的身材,經常穿一件寬松的破舊的軍綠色T恤,布鞋上的油點摞了好幾層。胳膊上幾處淺褐色的圓點,那是被熱油濺到留下的痕跡。油煙的味道滲到皮膚和頭發(fā)里,他身上常年帶著一種油炸食品的味道。
他的早點鋪賣油條、油餅、包子、胡辣湯。在邱縣縣城,這樣的早點鋪有近十家。
和劉明一樣,他們的手藝都是和上一輩學的。劉明的父親以前就是做早點生意的。各家的配方類似,制作全憑經驗。就以油條來說,十斤面,劉明要加二兩鹽、二兩堿、二兩泡打粉。“二兩大概就是一勺。”他用拇指掐著食指比畫著,“吃飯的小勺子。”泡打粉可以使面團發(fā)起來,變大變脆。
但這“一勺泡打粉”,給劉明一家惹來了牢獄之災。
2014年的夏天,邱縣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從每家早點攤上拿走了3斤油條,當著他們的面分裝在兩個袋子里,貼上了封條。當時,劉明還以為是檢查地溝油的。他自信地跟食客們說:“你們放心吃,我們家用的都是正經油。”
邱縣公安局將油條送到了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有七家早點攤的油條樣本中鋁含量超標。
劉明家的油條也被檢出鋁超標。鑒定結果顯示,他家的油條中鋁含量超過標準13倍。
劉明記得,那是邱縣第一次對油條中鋁含量進行檢查,也是他第一次聽說“鋁超標”這個概念。檢查人員告訴他,可能是泡打粉中鋁含量超標了。劉明瞪大了眼睛問,泡打粉里有鋁呢?
2014年11月,幾家早點鋪老板被警方帶走。但調查很快就結束了,警方認為,攤主們的行為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允許取保候審。攤主王舒(化名)的妻子提到,當時讓每家交了一萬元保證金。“我們覺得已經沒事了。”
之后,當?shù)貙τ谟蜅l鋁含量的檢查成了常態(tài)。幾乎每年都要查一兩次。王舒說,“因為之前交了罰款,以前用明礬的都不敢用了,之后的檢查,幾乎沒聽說誰家的油條又不合格了。”劉明也更謹慎了,他說,以前只要是泡打粉就行,現(xiàn)在必須要看成分,要標注“無鋁”的才敢用。
但去年年底,幾年前的鋁超標事件被再次提起,包括王舒在內的六名攤主被重新提起公訴。邱縣人民法院認為,王舒等人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劉明的兒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其他五人分別獲刑幾個月至一年不等,處罰金。
五名攤主向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劉明、王舒等家的辯護律師曹鵬搏認為,一次檢查超標,并不能表示以前所有的油條鋁含量都超標,油條鋁超標一次不是犯罪。但法院并未采納他的辯護意見。二審維持了一審認定的定罪部分,但減少了處罰的罰金。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食品 油條 超標 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