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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五重保障事實孤兒
由貴州省民政廳等12部門聯合出臺的《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秾嵤┮庖姟芬?,全面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醫療、教育、監護、關愛等方面的保障。
《實施意見》明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具有貴州省戶籍,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雙方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托的近親屬,可以按照申請、受理、查驗、確認和終止的申辦程序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
根據《實施意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享受5項服務保障,即基本生活保障、醫療康復保障、教育資助保障、監護照料保障和關愛服務保障。在醫療康復保障方面,相關部門將有效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慈善救助等政策,實現有效銜接,形成綜合保障,分類施保,梯次減輕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費用負擔。
編輯:劉暢
關鍵詞:保障 事實 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