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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 熊豐 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9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徐萬斗申請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違法查封、凍結國家賠償案”等五件國家賠償和“吳振永申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等五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此次發布的五件體現產權保護的國家賠償案例,主要選擇了人民法院審理的涉及企業產權以及企業家權益的刑事賠償案件,包括:徐萬斗申請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違法查封、凍結國家賠償案,北京比特時代科技有限公司申請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刑事違法扣押國家賠償案,重慶英廣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申請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違法查封國家賠償案,瀘州天新電子科技公司、魏振國申請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刑事違法追繳國家賠償案,孫夕慶申請山東省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重審無罪國家賠償案。
此次發布的五件體現民生關懷的司法救助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發布關于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主要集中于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損害賠償訴訟救助等,包括:吳振永申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王素芳申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汪忠友申請民事侵權糾紛司法救助案,吳波申請民事侵權糾紛司法救助案,張國良等26人申請民事侵權糾紛司法救助案。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辦二級高級法官蘇戈指出,此次發布的國家賠償典型案例,生動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產權、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的決心和態度。通過對這些國家賠償案件的審理,依法維護涉案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產權和其他權益,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同時,提倡在各類訴訟案件的辦理過程中,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官民關系、調和公權力和私權利沖突,做到依法公正辦案和審慎保護產權并重的司法執法平衡。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辦主任劉竹梅指出,各級法院下一步將認真落實“當賠則賠、應救盡救”和“把好事辦好”的新時代工作理念,對現有的較分散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對國家賠償審判工作的難點問題,予以匯總研究,切實推動和完善國家賠償審判的精細化水平。立足解決現有工作中的短板,立足啃硬骨頭,持續推進國家賠償審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國家賠償 救助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