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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院近五年審結國家賠償案件八萬余件
本報北京12月19日訊 記者張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審理國家賠償和辦理司法救助有關情況,同時發布10件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4年至2018年,全國法院依法審結各類國家賠償案件83315件,其中司法賠償案件22954件;2015年至2018年,各級法院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16.65萬件,發放救助金37.47億元,救助涉案困難群眾逾30萬人。
最高法賠償辦主任劉竹梅介紹說,我國的國家賠償制度,是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因公權力機關的違法職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加以補救的特殊權利救濟程序,是平衡制約國家權力與私人權利之間關系的一項有效制度。我國的司法救助制度,是對那些因犯罪行為、侵權行為導致被害人或者其家屬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難的群眾進行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賠償審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通過保障民權、監督公權的主要功能,平冤理直、扶危濟困的價值承載,重塑正義、輸送溫暖的實踐意義,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將持續發揮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各級法院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以權利救濟、公正客觀、能動司法理念為統領,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不斷完善頂層設計,積極探索改革創新,依法妥善辦理相關案件,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國家賠償審判取得長足進步,司法救助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一是依法妥善審理了一大批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案件,保障人權和民生的作用更加凸顯、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明顯增強。二是基本建成國家賠償法律適用規范體系,初步形成司法救助規范體系,加大典型案例指導作用,法律適用規范體系更加完備、監督指導力度明顯增強。三是樹立“當賠則賠、應救盡救”和“把好事辦好”的理念,旗幟鮮明地講救濟,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之內從優用足各項法律政策,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國家法律和人民司法的公正與溫暖。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國家賠償 司法 救助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