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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十二中學聯合學校總校校長李有毅:
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
一是校園安全如何保障?安全問題始終是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的首要顧慮。有些城區學校的場館沒有單獨的社會通道,運動區和教學區混雜在一起,人員管理難度大。進出校園的鍛煉者存在吸煙、亂扔垃圾、損害公物等不文明行為,給學校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帶來隱患。
二是發生事故由誰負責?體育場館使用頻率增加,安全能否保證?鍛煉者身體素質各有差異,一旦出現意外損傷、溺亡事件等事故責任如何認定?鍛煉者之間的摩擦甚至斗毆如何處理?作為產權人的學校承擔風險責任過重,嚴重影響了開放場館的積極性。
三是場館費用由誰承擔?體育場館開放產生的人力和維護成本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我所在的北京市第十二中學目前已開放10張乒乓球臺、10塊羽毛球場地、2塊籃球場,器材場地損耗及管理人員補貼每月2萬多元,全年近30萬元補貼完全由學校承擔。而現有的配套政策還不完備,能否收費、收費標準以及相關的工商稅收政策等都有待明確。
為此建議:
一、 政府統籌,分類開放。由區(縣)級政府牽頭,統籌教育部門、體育部門、社區委員會形成聯動機制,各負其責。對轄區內校園體育場館摸清家底,分類研究,因地制宜,試點先行。對校園體育場館設施進行社會通道改造,利用節假日(有條件的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向社會開放;對于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場館,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本校師生開放。
二、 多方籌措,服務公眾。制定公益性收費標準,免稅并專項用于場館維護、日常管理以及購買運動意外傷害保險,解除學校后顧之憂。在體育彩票公益金中設立專項資金,獎勵(或補貼)開放體育場館先進學校。
三、 聯合管理,安全第一。教育和體育主管部門根據安全管理標準,定期評估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可采用健身俱樂部等專業化運營方式,實行封閉式管理,并運用科技手段對鍛煉者進行有效監管。同時,密切聯系公安、衛生等部門,提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學校 體育場館 向社會開放 開放 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