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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設的歷史性成就
——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編者按:
11月8日至11日,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勝利召開,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作為重要歷史關頭召開的一次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會議,全會在學術界引發強烈反響和學習熱潮。如何認識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的重要意義與實質內涵?怎樣理解《決議》提出的新概念新觀點新論斷?就此,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特邀專家學者進行理論解讀。人民政協網近期進行系列刊發,以饗讀者。
剛剛閉幕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全會從13個方面深刻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其中,“在政治建設上,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被寫入《決議》。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理念,精辟揭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顯著優勢和鮮明特點,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一、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面”保障
(一)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曾深刻指出人民民主的核心要義:“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休戚與共、生死相依,沒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從來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團、任何權勢團體、任何特權階層的利益”,這是我們黨的本質特征,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證。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民主寫在自己的旗幟上,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至上,為實現人民的民主權利不懈奮斗。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制定一切路線方針政策都堅持充分發揚民主,注重調查研究,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實踐中,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內政外交國防軍隊和社會生活全過程各領域,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發展,成功開辟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更加注重把人民平等參與和平等發展的權利結合起來,把民生建設和民主建設結合起來,把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結合起來,團結帶領人民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推動人民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成功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和人民愿望的全過程人民民主之路,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
《決議》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運所系。人民民主作為中國共產黨始終高舉的旗幟,之所以能夠高高飄揚,就在于在前進道路上,我們黨始終全方位、全過程地確保全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在黨的領導下,我國民主制度不斷健全,民主形式不斷豐富,民主渠道不斷拓寬;在黨的領導下,全過程人民民主以實現人民意志作為正確方向,既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又形成統一意志,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我們黨堅定不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人民享有充分的權利和自由,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我國的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充滿活力,民族凝聚力不斷增強,形成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從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到十九屆六中全會將“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決議》,都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必須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是空的,是以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為重要載體,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推動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各項政治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一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核心就是保證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組織形式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人民群眾通過人民大會制度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全國人大代表來自全國各地和各條戰線,從事不同職業,而且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人大代表來自人民,為了人民。這充分展現了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充分的人民性,確保了人民當家作主,充分體現了民主性,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中國新型政黨制度以合作、參與、協商為基本精神,以團結、民主、和諧為本質屬性,具有政治參與、利益表達、社會整合、民主監督和維護穩定的重要功能,實現了執政與參政、領導與合作、協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實現形式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政治制度保障。
中國新型政黨制度能夠實現利益代表的廣泛性。這一政黨制度真實、廣泛、持久地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國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只能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既尊重多數人的意愿,又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要求,能夠更好地代表不同階層、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拓寬、暢通各種利益表達渠道,全面、真實、充分地反映各社會階層人士的意見建議,具有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和協調各方關系的優勢。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族和各界的代表組成,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協支持各界委員在政協平臺參與廣泛多層制度化協商,參與協商式監督,提出意見、批評、建議,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
三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在祖國統一大家庭內,保證民族自治地方充分享有自治權,自主管理本地區內部事務,滿足了各少數民族人民積極參加國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有效保障了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政治制度保障。
四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能夠直接反映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在自治的內容上,群眾自治的事務涉及群眾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人民群眾能夠獲得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能夠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在行使民主權利的方式上,人民群眾在自己生活的社區內,通過選舉、決策、管理和監督,直接參與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管理,使得民主參與具有直接性和有效性。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切實防止發生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有利于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增強民主的廣泛性和真實性,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政治制度保障。
二、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顯著優勢和鮮明特點
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保證“全體”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要求。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實現過程與結果、程序與實體、形式與內容、間接與直接相統一。民主選舉“全過程”,我國現有五級人大代表262萬多名,都是由選民選舉出來的;民主協商“全過程”,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把各方智慧和意愿凝聚起來;民主決策“全過程”,任何關乎全局的重大決策都是最大限度征詢各方意見建議作出的;民主管理“全過程”,“人人都是主人翁”,無論從事何種職業、住在哪里,都能參與國家和社會管理;民主監督“全過程”,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力,確保公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可見,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真正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彼此貫通起來,支持和確保人民當家作主,切實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因此,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也必將有利于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匯聚磅礴偉力。
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必須緊緊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站穩人民立場,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尊重人民首創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不僅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而且廣泛凝聚起廣大人民推進改革發展的強大力量。正是在有效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制度安排下,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躍上了新的大臺階,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工業國、第一大貨物貿易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00萬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萬美元,城鎮化率超過60%,中等收入群體超過4億人……這一切成就都歸功于中國人民。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區別于西方形形色色資產階級民主的顯著特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切實防止出現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后無人過問的現象。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的。他還說,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全過程民主有效保證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及監督權,保證了民主的廣泛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大到國家立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制定、財政預算編制與執行監督,小到物業管理、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等,人民群眾都切切實實參與其中。在政策制定中,廣泛聽取民意、匯聚民智,讓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國家決策的參與者,確保國家政策制度更加符合人民意愿,這正是全過程民主的魅力所在。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更是舉世矚目的民主政治盛會,來自全國各地區、各民族、各行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上傳百姓呼聲,下達中央精神,共商國是,共謀發展,共逐夢想,讓世界上最大規模人口國家的民主政治充滿活力與朝氣,熠熠生輝。中國式全過程民主,創造了中國奇跡,其魅力也令全世界為之驚嘆。
三、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正確道路
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時強調,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七一”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用“全過程人民民主”對此作出了高度概括,指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正確道路。
近代以來,中國作為一個古老文明大國,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曾因簡單照搬西方模式而屢遭失敗,一次次付出慘痛代價。孫中山先生早就指出:“中國幾千年以來社會上的民情風俗習慣,和歐美的大不相同。中國的社會既然同歐美的不同,所以管理社會的政治自然也和歐美不同,不能完全效仿歐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探索實踐中,黨領導人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通過多種渠道和途徑行使民主權利,不只體現在幾年一次的投票選舉上,還體現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公共事務決策上;不只體現在民主選舉環節,還體現在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國家治理其他環節;不只體現在政治領域,還廣泛深入到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成為人們日常工作和生產生活的組成部分。在中國,人民享有廣泛充分、真實具體、有效管用的民主,人民的民主生活豐富多彩。如今的中國,民主蔚然成風,人們心情舒暢,社會充滿活力。
全過程人民民主植根中國歷史文化,符合中國國情,得到人民擁護。民主實現形式是多樣的,適合的就是最好的。民主是全人類共同價值,不是某個國家的“專利”。世界上沒有定于一尊的民主形式。評判一種民主形式,關鍵要看它是否適應本國歷史文化,是否符合本國現實國情,能否帶來政治穩定、社會進步、民生改善,能否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擁護,能否為人類進步事業作出貢獻。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單一的標尺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我們積極學習借鑒人類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歡迎一切有益的建議和善意的批評,但我們絕不接受“教師爺”般頤指氣使的說教!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將在自己選擇的道路上昂首闊步走下去,把中國發展進步的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表明,中國共產黨將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繼續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全面推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將得到更好發揮,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將得到鞏固和發展。
(作者王小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戰理論教研部主任、教授)
本文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專項計劃課題成果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人民 全過程 人民民主 民主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