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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啟用 依法及時高效化解涉臺糾紛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石龍洪、陳舒、劉歡)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29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和對臺工作決策部署,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兩岸一家親”理念,切實維護臺灣同胞合法權益,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涉臺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國務院臺辦與最高人民法院密切合作,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建立了涉臺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為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提供多元調解、司法確認、登記立案等高質量、一站式、全流程在線化解糾紛服務,依法及時高效化解涉臺糾紛。
他說,今后,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且一方或多方當事人為臺灣同胞、臺資企業的民商事糾紛以及其他適宜調解的涉臺糾紛,當事方可以通過平臺積極申請運用在線訴調對接機制進行化解。
馬曉光介紹,12月28日,機制已正式啟用,有180多家調解組織、540多名調解員入駐平臺,其中還有80多名臺灣同胞擔任調解員。臺胞臺企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網站、手機APP、微信小程序以及“多元調解直通車”微信公眾號便捷使用這個機制。
對于日前媒體披露的臺商林瑞陽涉嫌違法事件,馬曉光表示,我們會進一步了解情況。從有關部門發布的公告來看,這完全是一起涉及商業事件,與兩岸關系無關。他強調,任何人在大陸經商、創業首先也必須應該依法依規。
據報道,金門酒廠向大陸海關總署重新申請進口注冊編號兩次遭駁回。有臺灣民意代表認為,申請未獲通過可能是政治因素,也可能是資料不全。對此,馬曉光介紹說,為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海關總署組織修訂了原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章,于今年4月發布《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248號令),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注冊管理規定優化了注冊程序,對不同類別境外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明確了企業主體責任和所在地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細化了條款適用情形。海關總署根據世貿組織有關規則進行了通報,并已通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聯系渠道向臺方通報有關事項和要求。
他說,據了解,酒類產品由生產企業自行向海關總署提交注冊申請文件。有關生產企業已按照規定及時修正、補交有關申請材料,相關業務部門將依法依規辦理。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糾紛 機制 化解 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