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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和強化人民政協的民意功能
第二,建立健全吸收人民群眾參與政協工作的制度,豐富參與方式。比如,邀請普通民眾旁聽政協會議,包括政協工作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議活動,擴大公民參與政協工作的廣度和深度。又比如,重視發揮各級政協門戶網站作用,推動政協委員與人民群眾多種形式的理性互動。包括安排政協會議的網上直播,以便于民眾了解政協工作的重點和動向;開設網上點評,把政協的提案、調研報告提供給民眾點評,集思廣益;開設訪談、論壇欄目,組織政協委員與網民“聊天”,聽民意,集民智;開設“民意信箱”,鼓勵民眾通過互聯網反映問題,表達訴求。
第三,規范政協民意表達、民意匯集和民意反饋的程序。要通過健全制度、規范程序,鼓勵和要求政協委員通過例會表達民意,通過提案和政協信息反映民意,通過多種方式提供民意。明確政協機關必須及時匯總和以規范方式送審民意信息,政協要有領導專門負責民意的反應和處理工作,對重大民意信息,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確定報送范圍,提出處理意見。要建立對民意信息的反饋制度,約定黨委、政府、上一級政協對報送的信息及時反饋處理情況,隨時交換對重要民意信息的看法,掌握動態。要建立民意信息披露制度,明確規定政協對匯集的民意信息,分門別類,按照相關規定,分別采取與信息所涉及部門見面、內部通報、向社會公開等形式分級披露,提升民意對政府行為的積極影響力。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民意 人民政協 政協 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