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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號傳銷案:參與者需愛國 每天讀國學經典
腹背受敵的廣西警察
“上面經常強調,各部門要群防群治,齊抓共管,但到了下面,就成了齊抓都不管,群防都治不了。”
姚登明所在的廣西公安廳經偵總隊傳銷犯罪偵查支隊是全國唯一的打傳專業隊伍,2012年組建后,2013年的案件偵破率卻并無明顯增長,“每年都在打,但給我的感覺是,傳銷者仍源源不斷。”
5月13日,公安部經偵局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處處長劉路軍透露,2009年至今,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連續部署全國或區域專項打傳行動,截至2013年,全國公安機關累計偵破傳銷犯罪案件超過2萬起。
劉路軍說,目前,傳銷形勢嚴峻,發案總體上升,隨著公安機關、工商部門打擊力度不斷加大,發案數屢創新高。近年還多次發生傳銷組織者煽動參與人員暴力抗法,或聚眾“鳴冤叫屈”的情況,引發較多擾亂社會秩序事件。
對傳銷年年打卻屢禁不止的原因,劉路軍稱,原因復雜,涉及很多方面。
姚登明則更愿意從他每天經手的傳銷案中分析原因。
“上面經常強調,各部門要群防群治,齊抓共管。但到了下面,就成了齊抓都不管,群防都治不了。”姚登明稱,打傳由多部門共管,但事實上各部門溝通協調存在障礙。按規定,傳銷活動中,構成犯罪前歸工商部門管,構成犯罪后才由公安部門打擊,“兩個部門的無縫銜接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很多時候形成這樣的態勢:沒犯罪前沒人管,客觀上造成了把傳銷組織養肥了才打,而不是在未造成更大危害時就打掉他們。”
姚登明透露,一些掣肘事件也讓打傳者心寒,一次警方抓了一個組織、領導傳銷的嫌疑人,按犯罪情節至少應判3年,這個人四處托人活動,最后竟被放了出來,“有時感覺腹背受敵。”
法律層面存在的問題也經常困擾這些實操者。
姚登明說,傳銷的變種不斷出現后,他越來越覺得現在對于傳銷這塊的法律規定跟不上形勢,“往往是出現了某種新傳銷形式,立法系統經過一系列調查,調查了兩三年,法條出來之后,已不適宜現在的形勢。”
立法速度與傳銷者改頭換面速度形成對比。姚登明說,這些年,因為傳銷形式不斷變異,每一次針對傳銷案件的開庭,一些傳銷者都會旁聽,“他們會去了解究竟是為什么被法院認定犯罪,想去規避。”
人手不足是困擾打傳的又一難題。姚登明稱,以廣西為例,打傳以前屬經偵管,但傳銷罪只是經偵負責的89種罪名其中之一,有限的警力還須負責其他經濟案件。
打傳支隊成立后,隊員可專門去辦打擊傳銷的事,“但我們人手太少了,支隊總共五個人。”姚登明稱,打傳需要專業知識,需花時間去研究,否則無法辦案。為此,他們多次要人,去年來了兩個,培養了很久,本想今年就能夠上手用了,不料一人調任其他部門,另一人干脆放棄公務員去了國企,“都知道在廣西打傳是個苦差事,沒人愿意來。”
“過年時是我們最開心的時候,傳銷人員都回家了,一下子沒了舉報,但等過完年,舉報投訴一下子又鋪天蓋地。”姚登明稱,他每天都要接到3個左右的舉報電話,疲累不堪。
在姚登明看來,在當前形勢下,除了讓更多人知道傳銷給參與者帶來的惡劣后果外,也應讓犯罪成本增高,“為什么臺灣、澳門沒人傳銷?臺灣把介紹傳銷入罪,我叫你來搞傳銷,這就要追究責任,還有誰敢做?臺灣將傳銷罪叫做吸金詐欺罪,這個罪名里,誰只要從不特定人群中騙到一分錢,都叫犯罪。”(新京報記者 張永生 廣西報道 本版圖片均由警方供圖)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傳銷 張紅 廣西 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