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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環境優化”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馬德秀:
放飛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夢想
2014年,將有727萬高校畢業生涌向社會。從實地調研看,畢業生創業效果顯著:一是釋放新的人才紅利顯著,二是促進就業倍增效應顯著,三是示范效應顯著。當然,我國畢業生自主創業率遠低于歐美發達國家,與世界平均水平也有一定差距。調研中各方反映最突出的難點是“資金”、“場所”和“政策”。
關于資金問題,一是創業基金種類偏少,二是申請困難,三是獲取風險投資難。關于場所問題,一是孵化場所總量少,二是孵化園區散而遠,三是孵化基地缺少政府支持,難以承擔公益職能。關于政策問題,一方面,政策散在各部門,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不強;另一方面,政策“軟”、執行難、落地更難。
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多措并舉解決資金問題。一是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專項基金,專門用于激勵和扶持畢業生創業;二是激活小額擔保貸款,減少審批程序,倡導由省級財政擔保公司予以擔保,用活小額擔保貸款;三是引導和撬動社會資金,積極吸收市場資金進入,扶持和投資大學生創業項目。
第二,多方統籌解決場所問題。建議政府與高校、社會共同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更多樣、更充足的場地。一是各類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業園拿出一定比例作為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二是高校除大學科技園外,在校內設立形式多樣的“創業苗圃”,為創業實踐提供場地保障;三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租金補貼等方式,引導更多合適的商鋪、閑置廠房等向畢業生創業者開放。
第三,大力推進政策銜接和落地。一是加強頂層設計,理順部門間政策接口,避免政策重復或沖突;二是以創業者為中心,不斷優化政策;三是通過政策導向,營造“推崇創新、尊重創業、寬容失敗”的濃厚氛圍。
全國政協常委曹衛星:
“政策+服務”營造就業創業良好環境
江蘇建有全國最大規模的高等教育體系,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形勢總體穩定,但也面臨嚴峻形勢。就業方面,主要存在“人多、崗少、不匹配”三方面的問題;創業方面,主要存在“資金少、渠道少、指導少”三方面的問題。為此,建議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服務保障,營造大學生充分就業和自主創業的良好環境,協同提升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和創業率。
一是千方百計拓寬就業渠道。一方面,采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引導大學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另一方面,履行政府職責,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實施“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使空缺崗位和新開發崗位更多用于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特別是用于幫扶困難畢業生就業。
二是加快推進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建議將大學畢業生創業納入人才引進、全民創業的總體規劃,健全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和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發揮規劃和政策促進創業的綜合效應。培養引進優秀專兼職師資,推進創業教育進課堂、創業培訓進校園,將創業教育和培訓貫穿高校人才培養全過程。建立大學生創業風險分擔和退出機制,依托政府、企業、高校的創新載體,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提供全面專業的商務支持。完善部門聯動機制,為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
三是不斷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引導高校特色發展、科學發展,加大應用型、創業型、復合型人才培養力度,增強畢業生的崗位適應能力和就業創業能力。面向需求動態調整學科專業結構,建立健全專業預警和退出機制。建立就業創業信息反饋與引導機制,所有高校都應發布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年度報告,倒逼人才培養優化結構、提升質量。
全國政協委員薛衛民:
讓企業充分吸收高校生就業創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活力源泉,已成為吸收高校畢業生就業和支持自主創業的重要載體。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實行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整合發展國家和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為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提五點建議:
一、 建議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制度。為吸納高校畢業生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頒獎和財政專項資金獎勵;給企業新聘用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費補貼;對新聘用一定數量畢業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稅收減免。
二、 建議制定鼓勵高校畢業生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就業優惠政策。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對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將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服務對象。
三、 建議降低高校畢業生小額貸款門檻。整合政府、高校、金融、企業等各類就業創業基金,設立政府擔保基金,為通過評審的創業項目提供信用擔保,讓高校畢業生獲得創業啟動資金。
四、 建議給予新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高校畢業生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銷售額較低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勵,用于企業研發投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資金支持。
五、 建議設立創新育成中心。依托部分高校設立育成中心,通過其專家團隊對科技型創業項目進行可行性評估,對獲得入駐的項目提供場所、設備、技術等支持,享受租稅優惠和經費補助,政府根據育成中心項目情況給予經費支持。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創業 大學生 高校 畢業生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