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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將對司法改革作部署 將決定未來五年走向
■ 對話
“保障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是關鍵”
最高法研究室原副主任張泗漢表示,希望四中全會出臺禁止法院領導審批過問案件的相關舉措
能否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很重要
新京報:四中全會很有可能會提及司法改革的新舉措,對此你有何預期?
張泗漢:三中全會在法治方面的表述中,實際上司法改革是最重要的部分。當中不僅提及了法院人財物的省級統管,還提及了司法責任制改革,推進司法公開等重要內容。這些司法改革的思路在三中全會已經有所體現,我想四中全會關于司法改革的內容會在三中全會的思路上進行具體化。
新京報:司法改革哪些方面需要在四中全會中具體闡釋呢?
張泗漢:可以預期的是,三中全會以來,司法改革已逐步開展,6個試點省份的試點都在進行中。在這個過程中,很可能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四中全會應該會對這些新問題有清晰的回應。
新京報:哪些問題是你最關注的?
張泗漢:三中全會對司法改革的論述中最重要的就是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問題,這個問題也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三中全會提及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省級統管,這個要解決的是剔除司法的地方化,讓法院檢察院能夠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以此在體制上減少或者避免地方黨委、政府對司法的干預。但事實上由于法院檢察院已經在當地扎根多年,與當地黨委、政府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能否真正避免,這個還要看試點省份的實踐成效。我個人希望四中全會能夠對這個問題有更具體的闡釋,審判權是國家權力,能否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非常重要。
新京報:在司法去行政化方面,四中全會會具體提及嗎?
張泗漢:司法去行政化在三中全會中主要提的是司法責任制。深圳、佛山、珠海等一些地方已經開始進行審判長責任制改革的試點,這是非常好的。
從目前的情況看,禁止法院領導審批案件、過問案件、交辦案件還沒有出臺相關的具體規定,這也和當前我國法官隊伍整體業務素質還沒有達到很高的水平有關,但是禁止法院領導審批案件、過問案件、交辦案件應成為未來我國司法改革的趨勢,我也希望四中全會能夠出臺相關的綱領性,甚至是過渡性的舉措。
防止法院選擇性公開裁判文書
新京報:新一輪司法改革正進行,你認為成效如何?
張泗漢:新一輪的司法改革是我國近10年來力度最大的改革,它的重點是解決司法體制機制中存在的問題,這些都是“硬骨頭”。從目前來看,大家能夠普遍看到的是司法公開的改革成效。不僅是裁判文書上網,審判流程信息、執行信息也通過互聯網進行公開,公眾可以通過公開的信息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這是前所未有的。
新京報:在未來的司法公開工作中,還應注意哪些問題?
張泗漢:接下來更多的是落實和監督。現在最高法已經制定了規定,各個地方能否真正落實,尤其是一些司法觀念還不是很強的基層法院能否真正落實,這個是公眾能否對這項工作真正滿意的關鍵。尤其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在監督時要防范個別法院選擇性公開,有的法院一些有貓膩的案件用各種方法不公開,怕出現問題,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最高法要特別關注這一點。
新京報:你提到的這種情況容易在哪個級別的法院出現?
張泗漢:基層法院,確切地說是極少數的基層法院,尤其是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法律觀念還較為淡薄的地區。因為這類地區法院法官的業務水平也相對差一些,加上地方的關系錯綜復雜,容易出現審案瑕疵,甚至錯案。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出現裁判文書選擇性公開的情況。
新京報:如何防止這樣的情況出現?
張泗漢:這個沒有更好的辦法,就是要加強監督。最高法可以制定相關的文件,出臺選擇性公開的懲防辦法。各個省級高院和市級中院也可以通過明暗訪的方式加強這方面的監督。
司法人員分類改革應避免法官流失
新京報:司法實務界目前非常關注法院、檢察院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這也是三中全會的內容之一。對目前的改革進展你如何評價?
張泗漢:這項改革之所以受到法官、檢察官們的關注,主要因為它涉及法官、檢察官們的切身利益。我看到目前上海已經出臺了具體方案,在員額制改革中,法官、檢察官占比33%,司法輔助人員占比52%,行政管理人員占比15%。這是上海根據它的實際情況作出的員額分配。但是,我又看到在一些沒有試點的省市,已經出現了一些年輕法官擔心會被“一刀切”為司法輔助人員的情況,一些年輕法官為此選擇了離職。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本輪的司法員額制改革是一項符合司法規律的改革,是大勢所趨,讓優秀的法官、檢察官擔當重任,這對于改善該案質量,確保案件的處理公平公正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所以,對于有疑惑的年輕優秀法官,法院的領導應該及時說明情況,避免人才的流失。
新京報:員額制后,法官、檢察官的待遇是否會有提升?
張泗漢:目前我國的法官、檢察官待遇是按照公務員序列,實際上這是不合理的。拿法官舉例,他們的角色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責任很大。我想在實行員額制后,法官、檢察官的待遇會有提升,讓他們能夠更加安心地工作。
新京報:這種做法是高薪養廉嗎?能否防止司法腐敗?
張泗漢:以我們國家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司法環境,可能這并不是像國外很多國家一樣,真正意義上的高薪養廉,但是員額制后法官、檢察官的待遇是會有提升的。你問我這能不能防止司法腐敗,我覺得司法腐敗有很多原因,有收入的原因,也有個人素質、司法環境等原因。提高待遇這是防范司法腐敗的一種方式,讓法官知道在一兩個案件腐敗是得不償失的。但要真正地防止腐敗,僅僅用提高待遇的方式還遠遠不夠,更重要的是完善現有的監督機制,懲治機制,讓法官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新京報:談到司法腐敗,有人說,目前在個別刑事案件上,公安、檢察院、法院站在一個角度上辦案,這是最大的腐敗,你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張泗漢:目前確實有這樣的現象,但這是個別現象。針對一起案件,公安是做飯的,檢察院是端飯的,法院是吃飯的。公檢法三家更多的是強調對于案件的配合,而不是各自的獨立性。這種做法對于司法公信力的損傷非常大。設立公安、檢察院、法院三個機關,就是為了能夠保證各家對案件的獨立性和相互制約,所以遇到這類情況必須嚴厲查處。
A06版-A07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四中全會 司法改革 司法公正 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