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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理論與實踐(上)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與人民政協”理論研討會發言摘登
努力健全政協協商民主工作機制
沈陽市政協主席 姜宏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和中辦《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發揮“重要渠道”和“專門機構”作用,要注重整體設計,完善工作機制,推進政協協商成為黨委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的必要程序。
沈陽市政協注重把握關鍵環節,提高協商質量、增強協商實效。主要體現在“三個增強”:一是政協協商的工作統籌性明顯增強。市委將政協協商民主作為推進全市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重頭戲”,列入全市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納入市委“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內容”加以協調和推動。二是政協協商的年度計劃性明顯增強。2014年以來,市委、市政府、市政協三家辦公廳拿出協商議題,市政協匯總起草協商計劃,并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點。三是政協協商的規范性明顯增強。市政協制定和完善了相關配套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關于政治協商的細則”,“關于開展界別協商的辦法”、“關于政協提案辦理協商的辦法”等等。這些制度的出臺為政協開展協商民主提供了依據和規程。
通過這幾年的工作實踐,沈陽市政協的協商意見越來越受到黨委政府的重視。這主要也得益于三個方面的保證:一是質量保證。針對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的議題,市政協采取與有關民主黨派聯合、與區縣(市)政協工作聯動的方式開展調研,做到情況很熟、有理有據、令人信服、值得采納。二是條件保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協辦公廳每年召開例會,對政協開展的調研、視察活動,提早做好接待和配合的安排計劃。三是落實保證。市委、市政府建立了政協意見建議吸納、落實和反饋機制,使協商真正解決問題、推進工作、富有成效。
編輯:薛鑫
關鍵詞: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與人民政協 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理論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