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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提高政協民主監督實效
要進一步完善民主監督的制度機制。完善的制度機制,有助于減少工作的隨意性和不確定性,增強民主監督工作的力度。俞正聲主席代表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在認真總結各級政協開展民主監督的成熟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辦法。這是推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的重大舉措。希望在制定改進辦法時,要注重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多匯總吸收一些地方政協的好經驗好做法,進一步細化規范民主監督的內容、形式、程序、成果報送、通報反饋、宣傳報道等,切實增強辦法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要重視溝通協調、知情反饋等機制建立完善,以便于政協在開展民主監督時同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之間形成合理、規范、有效的互動關系。比如,在知情方面,需要建立完善黨委政府定期向政協委員通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政府部門定期向委員提供相關政務信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向政協各專門委員會通報情況等機制。比如,在溝通協調環節,需要建立完善各級政協監督計劃制定、協商、審批和監督成果報送的形式、途徑等機制。再比如,在監督成果辦理情況的反饋方面,需要建立完善黨委政府對監督成果采納落實情況的反饋機制,以及政協就監督工作進展、成果落實情況告知各黨派團體和政協委員的機制等。甘肅省政協在這方面也進行了一些探索,經與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共同協商,先后制定了《關于聽取黨委、政府向同級政協通報有關情況的辦法》、《關于紀檢、監察、政法部門向政協通報工作的辦法》、《關于推薦省政協委員擔任廉政建設監督員及特邀檢查員、監督員、審計員以及公安工作特邀監督員辦法》等制度,這些制度機制在確保政協有效履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要切實加強民主監督的組織化程度。
一方面,盡管政協的民主監督不是權力監督,不具有排他性和強制性,但是由于廣大政協委員都是或在政治上有影響、或在經濟上有成就、或在學術上有造詣的高層次人才,進而政協民主監督也往往表現為一種高層次和有組織的監督,也同樣有著很大的政治和社會影響力,這就必然要求各級政協必須加強對民主監督工作的正向組織引導,才能確保民主監督活動不出圈、不越線、不致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人民政協由各黨派團體、無黨派人士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組成。政協的民主監督工作一般要通過代表各方利益的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來加以體現,雖然在具體履職活動中多表現為委員個人行為,但是從整體上來說仍是政協的組織行為,是一種有組織、有計劃、有重點的監督,不能孤立地看做政協委員的個人行為,這也同樣要求各級政協必須加強對民主監督工作的周密組織。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民主監督活動出現無度、無序、無原則的現象,或者是出現過激、過線、對立的尖銳意見,也才能防止民主監督工作成為少部分人,甚至是某個利益集團或某個人表達不滿、爭權奪利的渠道或平臺。因此,政協民主監督在注重激發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廣大委員積極性的同時,要更加注重發揮好各級政協組織的主導作用,切實增強民主監督工作的組織化程度,才能確保民主監督工作的有度有序開展。
編輯:付鵬
關鍵詞:政協 政協委員 民主監督 甘肅省政協 馮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