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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提高政協民主監督實效
要進一步探索完善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盡管全國政協就民主監督的形式已有規范性的要求,但實踐中各地政協組織也探索實施了一些新的民主監督形式,比如,一些省級政協針對跨區域重大問題開展聯合監督,有的省建立了省市縣三級政協聯動監督機制,一些省市縣政協在黨委領導下應部門之邀派駐監督小組;還比如,一些地方政協開展民主評議、行風評議、執法檢查、專題調研、提案跟蹤,舉辦政協論壇,組織和參加知情問政的協商會、座談會,委員受聘擔任特約監察員,特約檢察員、特約審計員等等,這些做法在推進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方針政策落實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民主評議,市縣政協運用這種監督形式的比較多。具體實踐中,一般都是事先與黨委或政府進行溝通,成立專門的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評議工作,整個評議活動分為準備、調研、評議、對評議中指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幾個階段。涉及評議內容,有的是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的工作進行評議;有的是對某些行業的工作包括行風進行評議。從效果來說,這一工作確實在推進市縣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務落實,以及幫助轉變被評議部門工作作風方面產生了良好效果,且操作性很強。建議在制定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辦法時,對地方各級政協探索出的新形式能夠認真總結歸納,選擇好的做法和經驗予以吸收,并加以規范,以更好地推動人民民主監督工作有效開展。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甘肅省政協主席)
編輯:付鵬
關鍵詞:政協 政協委員 民主監督 甘肅省政協 馮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