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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奇葩證明,當有抽薪之策
簡化公共服務流程,除了居委會不開證明,還應該讓一些機構少讓當事人開奇葩證明,即便需要開也應該由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自行核實。
奇葩證明
“證明某某某在哪兒借住”“證明某人和某人是什么關系”“證明某人在家中去世”……今后,這些需由社區居委會開具的五花八門的證明將被大幅壓減。一些本不該由居委會來證明的“奇葩”證明將被取消。日前,北京市政府下發通知,今后凡是應由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核實的事項,群眾不必再提供證明。
常聽到有人感嘆,這真是一個認證不認人、看證不看臉的時代,比如,證明“你還活著”“你媽是你媽”“菜刀確實已經丟失”,讓人抓狂。但是,在陌生人社會,有些證明確有必要。我又沒見過你媽,怎么知道這個人就是你媽?存款人死亡后,繼承人要支取存款,當然也需要證明。
其實,即便在熟人社會,有時也離不了證明。為此,不能將開證明污名化,一看到開證明要求就怒不可遏。同時,更應該減少不必要的證明。如果明明通過戶口簿能夠證明我媽是我媽,再讓我到居委會或派出所開證明,豈不多此一舉?我有沒有犯罪,你們職能部門一查便知,還非讓我開無犯罪證明,讓我跑斷腿、磨破嘴,豈非故意刁難人?
如今,市政府整頓居委會奇葩證明,無疑值得拍手稱快。據調查,由居委會日常開具的各類證明高達240余個,這么多的證明難為了當事人,恐怕也讓居委會疲于奔命,不勝其煩。
市區各級政府部門簡化公共服務流程,特點有二。一是,一些本不該由居委會來證明的“奇葩”證明將被取消。二是,今后凡是應由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核實的事項,群眾不必再提供證明。這兩個特點相輔相成,不可或缺。如果只有前者,而無后者,民眾仍然難解脫證明之困。
比如,此前有地方規定派出所不能再任意開證明。輿論起初歡呼,未幾便沮喪。盡管有時屬于越俎代庖,但是,派出所能夠考慮當事人難處,幫當事人開證明,相當于救急,因為相關機構要求當事人開證明的需求就在那里。可見,簡化公共服務流程,除了居委會不開證明,還應該讓一些機構少讓當事人開奇葩證明,即便需要開也應該由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自行核實。
從根本上說,化解奇葩證明并不困難。對于政府部門來說,打破信息孤島,實現信息共享,簡直易如反掌,這就需要政府部門之間多整合公民信息,多保持溝通。只要真正以民為本,就會主動消除“無證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陳弊,就會減少公民“人在證途”的無奈。(王石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消除奇葩證明 簡政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