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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樓市調控背后的堵與疏:劍指投資投機性炒房
北京半月以來房地產調控政策回顧
3月17日 北京市住建委、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銀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通知》。此次樓市調控升級不僅實行“認房又認貸”,同時提高了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普通自住房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并且將住房貸款期限降至25年。
3月18日 市教委明確表示,“過道學區房”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3月21日 16家銀行降低首套房貸優惠力度。16家銀行的北京分行一致決定,即日起降低首套房貸款利率優惠幅度,由不低于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調整為不低于貸款基準利率的0.95倍。
3月22日 市住建委會同市規劃國土委發布《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測繪、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對于“過道”將在不動產權證附記欄中予以記載。
3月22日 市地稅局、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嚴格購房資格審核中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標準的公告》,對“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加以明確,非京籍納稅從5年改成連續60個月。
3月22日 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規范商品房經營企業價格行為的提醒書》要求,商品房經營者要在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3月23日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等部門聯合對外發布,不具備居住條件的過道、車庫、廊道等異形房,將執行“三不政策”:在不動產登記中一律不能單獨辦理過戶等轉移登記;在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環節一律不能辦理落戶;在子女就學環節一律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3月24日 央行營管部等聯合發布的《關于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明確,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3月26日 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明確規定商辦類項目不得作為居住使用,新建項目不得出售給個人,二手項目出售給個人時需滿足名下無房且在北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兩個條件。
3月28日 市發改委、市價監局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情況,嚴禁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一年內買入賣出同一套房屋。
3月31日 市工商部門自4月1日起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專項整治,重點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發布虛假廣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
4月3日 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將住宅平房也納入到北京市限購范圍中。
編輯:梁霄
關鍵詞:北京 樓市 調控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