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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醫院比藥店便宜”長期惠民
醫改的直接結果是醫院的藥價變“平價”了。一位細心的女士致電報社,說經過比價,現在反倒是藥店的藥比醫院貴。“就說同樣一瓶復方甘草合劑,藥店5塊多一瓶,醫院2.5元一瓶。”接到熱線后,記者隨即探訪了武漢多家藥店,對比了9種藥品價格,發現部分同規格的藥物,藥店的確比醫院貴,比如桔貝合劑藥店賣38元,比醫院貴了近10元。(6月25日《武漢晚報》)
醫院的藥之所以反比藥店便宜,是因為醫院的藥品多經過了政府集中招標采購這個過程,具有集中議價“以量換價”的優勢。雖然以前這個優勢也有,但被藥品加成抵消或掩蓋,如今醫院取消了藥品加成,這個優勢才得以顯現。此外,藥店的藥品流通環節更復雜,成本更高,且店面租金和人力成本也比醫院要高。
并且,隨著藥品流通“兩票制”等藥改政策陸續落地,比藥店更便宜的藥品有望在醫院更加常見,并成為各地的普遍現象。這是藥改帶來的民生福利,勢必對化解看病貴產生積極影響。不僅如此,此類“藥價倒掛”現象,將倒逼藥店通過降低成本等措施來降低價格,醫院和藥店有望形成競相壓價的局面,對平抑藥價大有好處。
但要看到,當前許多醫院并不想保留這種競爭關系,反而巴不得讓藥店獨攬零售生意。這是因為,取消藥品加成后,醫院的藥房從過去最賺錢的科室,迅速淪為醫院的負擔,醫院不僅不能靠藥品賺錢,反而要承擔藥品的人力、倉儲、損耗等成本,“甩包袱”成為不少醫院的想法,如何把藥房從醫院分離出去,并徹底實現醫藥分開,是近期醫療系統討論的一個熱門話題。醫院的藥更便宜,這種狀態能夠存續多久,目前很難作出判斷,說不定藥店掌控了零售藥品的更大市場份額后,議價權就會落在藥店手中,到時醫院對藥價再無多大的影響力。
醫藥徹底分開,對破除“以藥養醫”有利。但醫藥分開與保留醫院對藥品的議價優勢和進貨渠道,兩者并不矛盾,應該可以兼顧。假如為了實現醫藥分開,醫院就將藥品供應完全拋給社會,醫院和藥店不再形成競爭關系,藥店就感受不到來自醫院的壓力。沒有外部競爭,只有內部競爭,藥店降藥價的主動性勢必受到影響。
因此,在探討藥房的去留問題時,醫院的處境要顧及,藥品市場的競爭關系更要考慮。可探討建立一個合適的補償機制,使藥品即使不能為醫院帶來利潤,但至少不應成為醫院的包袱。保留這種競爭關系,“醫院的藥更便宜”才能從短期利好,變成長期的惠民舉措,讓民眾持續享受藥改所釋放出的價格紅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醫院 藥店 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