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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校園欺凌模擬法庭甘肅開庭 學生“角色扮演”感知法律威嚴
中新網蘭州12月12日電 (記者 崔琳)“我宣布,現在開庭!”隨著“審判長”法槌敲響,一場學生間因瑣事發生爭執導致的故意傷害案開庭,教育學生向校園欺凌事件說“不”。與往日少年庭審不同的是,本次庭審的法官、公訴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證人、書記員、法警等均由北京實驗二小蘭州分校六年級的學生扮演,他們現場進行模擬宣讀起訴書、法庭質證、辯論、法庭教育等環節,如同一場真正的庭審。
12月11日下午,這場特別的庭審活動在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進行。這起“校園故意傷害案”以“校園欺凌”為主題,審判場景根據典型案例改編而成,起因是某校八年級學生張某心愛的“MP4”被高年級同學強行借走不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法,憤怒之下捅傷了被害人,最終兩敗俱傷,受到法律的制裁。
庭審過程中,扮演各個角色的學生用語規范、舉止得體、程序順暢,真實演繹了法院的庭審過程,收獲了陣陣掌聲。“被告人”追悔莫及!“公訴人”、“辯護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每一句臺詞、每一次求情和每一次反省都牽動著觀眾的心,讓人既驚嘆又惋惜,同時也提醒同學們引以為戒。
庭審前,法官對學生們的排練進行了認真指導,并細致地講解了開庭的過程及案件所涉及的基礎法律知識。整個庭審活動完全按照正式的庭審程序進行,“審判長”威嚴神圣地主持著庭審,“公訴人”言語鏗鏘地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指控,“被告人”就案件事實進行了供述,“辯護人”依法為“被告人”提供準確的辯護,“法官”語重心長地對“被告人”進行法治教育。
最后,“法庭”莊嚴作出宣判,“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宣告緩刑二年。
“這種以模擬法庭形式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法治教育,讓人眼前一亮,使同學們寓學于樂,更容易接受。對未成年人而言,不僅提升了他們的法治意識,也進一步提升其自身綜合素養;對社會而言,可以喚起更多的人們關注校園欺凌現象及其中的弱勢群體,有助于營造全社會共同防治校園欺凌的良好氛圍。”對于此次活動,安寧區十八屆人大代表、蘭州城市學院工會主席汪曉艷高度評價。
甘肅省教育廳學校安全穩定與應急工作處曲宏勃表示,學生欺凌現象近年多發,教育系統和社會各界一直在進行集中整治學生欺凌。案例中的“被告人”在用自己的方法維護權益,但并不合法,反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非常令人痛惜。因此,每一個同學遇到欺凌時,都要大膽地說“不”,懂得合法、合情、合理地維護自身權益,合理化解矛盾,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當天觀摩“庭審”的同學們認為,這種新穎的普法教育方式,生動活潑,使他們從另一個角度詮釋和認識社會,既學到了法律知識,又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大伙紛紛表示,今后要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努力增強自身辨別是非的能力,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學生 欺凌 庭審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