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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成立25周年:與改革同行
以監管轉型為重點推進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是中改院近幾年的重要建議。中改院率先建言審批權與監管相分離,完善包括專業性監管和綜合性監管在內的監管體系,嚴格分開行政審批與市場監管,以監管轉型為重點深化簡政放權改革。2015年,完成國務院主要領導交辦的行政權力結構調整研究課題,得到國務院主要領導的批示;受國務院辦公廳委托,完成《推動簡政放權改革向縱深發展——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的第三方評估》。這是社會智庫首次參與國事評估。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以監管轉型為重點深化簡政放權改革的24條建議》得到國務院主要領導的批示。
4. 惠及13億人的基本公共服務
2003年SARS危機后,中改院率先提出我國社會矛盾出現階段性新特征的判斷。中改院認為,全社會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長同公共服務不到位、基本公共產品短缺成為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
2004年,中改院最早提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議,建議加快建設公共服務體系,滿足社會成員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社會保障和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提出的新要求,解決基本民生問題。
此后,中改院提出了“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公共服務體制”、“讓基本公共服務惠及13億人”等一系列改革建議。2006年,中改院受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委托撰寫《中國人類發展報告2007/08》,主題就是“惠及13億人的基本公共服務”。
推進中等收入群體倍增,調整和優化社會結構,是本世紀初中改院的重要建議。2010年,中改院明確提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建議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加快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2020年,力爭中等收入群體擴大到6億人左右,占比達到40%左右,為公平穩定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社會結構基礎。
中改院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探索與研究產生了廣泛的政策影響和社會影響。遲福林院長在多次參加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的專家座談會時,都建議加快公共服務體制改革,加大公共服務支出在中央財政總支出中的總量與比重,尤其要逐年提高社會性公共服務支出的比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比如,2006年,建議在“十一五”期間全面解決農民低保問題。時隔不到3個月,中央出臺決定,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村低保工作,這比“十一五”規劃提出的“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標提前了五年。中改院承擔了國家發改委委托的《“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研究》、《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研究(2009-2020)》、《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規劃研究(2009-2020)》等咨詢課題。
5. 以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的二次轉型
推進以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的經濟轉型,是中改院較早提出的重要建議。
2007年,中改院率先提出我國“從生存型階段向發展型階段過渡”的重要理論判斷。中改院受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委托撰寫《中國人類發展報告2007/08》,明確提出“我國30年改革發展的最突出成就是實現了社會發展階段的歷史性變化”,開始“從生存型階段向發展型階段過渡”。在生存型階段,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解決溫飽問題;進入發展型階段,盡管經濟發展水平還有待提高,但全社會大多數人的溫飽問題已得到初步解決,發展的目標逐步聚焦于人的自身發展。這個判斷,為研究發展方式轉變奠定了理論基礎。
2009年,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及其影響不斷擴大的背景下,中改院率先提出“以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的‘十二五’改革”。中改院承擔國家“十二五”經濟體制改革重大研究課題,提交“以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推進‘十二五’改革”的建議報告,其中包括以經濟增長方式轉型為主線的經濟體制改革、以適應社會公共需求轉型為主線的社會體制改革、以政府轉型為主線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報告被用作國家制定“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參閱件,“以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被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成立25周年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