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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安全離不開“知情人士爆料”制度
新出臺的獎勵辦法中,特意將一般消費者的投訴行為排除在外。這種規定的導向性很明顯,那就是鼓勵“內部人”舉報食品藥品的違法行為。
近日,北京市食藥監局公布了新版的《北京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與2014年頒布的舊版相比,新版辦法將消費者投訴明確排除在舉報獎勵范圍之外。同時,已送司法機關的舉報案件獎勵從最高5萬元增長到了最高10萬元。
近年來,中國在食品藥品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許多人都批評食藥監管方面過于疏漏。但是平心而論,以目前食藥監管的執法力量,遠遠不足以應對巨量的食藥生產、流通和銷售中存在的問題。實際上,一些領域的監管之所以出問題,除了監管力量的問題之外,還和這些領域的特性有關系。食品藥品違法行為都存在一定的專業性和隱秘性,普通人難以發現。即使是專門的執法隊伍,也要經過復雜的調查取證、檢驗等程序才能確證。這就像一些違法犯罪領域一樣,例如賣淫嫖娼、毒品犯罪、行賄受賄等,都存在一定的隱秘性,既沒有明顯的犯罪跡象,也不會過度吸引公眾注意力,因此較難發現。
對于這一類型的違法犯罪,發動民眾舉報,提供線索,可以說是執法的通例。但是“舉報+執法”的模式也未必總是有效的。以往一些地方號召群眾“隨手拍交通違法”,每個人都充當“人肉攝像頭”。這種做法雖然看上去讓交通秩序更好了,但因為涉及是否有法定執法權、取證是否符合合法程序等問題,在合法性上受到了普遍質疑。
對于通過合法途徑提供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線索的舉報,應該屬于公民行使檢舉權的一部分,不存在合法性問題。
北京市新出臺的獎勵辦法中,特意將一般消費者的投訴行為排除在外。這種規定的導向性很明顯,那就是鼓勵“內部人”或是“專業人士”舉報食品藥品的違法行為,這其實類似于西方的“吹哨人”制度。“吹哨人”制度又稱知情人士爆料制度——因為知情人往往是內部人,他們能夠盡早發現問題,吹響哨聲,大幅度降低監管成本。而對不遵紀守法的企業則更可起到堡壘從內部攻破的作用。
不過,以往的一些案例顯示,一些內部人的舉報,并不完全是出于物質激勵,還可能是“內訌”、“良心發現”,但不管他們的動機是什么,這都需要針對“污點舉報人”、“吹哨人”制定更周詳的激勵政策與保護政策,讓他們勇于吹響哨子。
當然,執法效果如何,只發現線索并不夠,根本在于執法部門收到線索舉報之后,是否積極執法。數年前東莞掃黃風暴前奏中,央視記者暗訪發現違法線索報警后,卻發現警方完全沒有反應。這樣的舉報,就似拳頭打在棉花上。
總而言之,只有良好的保護制度,加上執法部門嚴格執法的誠意,才能達到理想的執法效果。
□葉竹盛(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食藥安全 內部人舉報 獎勵辦法